据悉,此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从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次专项活动的目标是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保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督促环境治理措施落实。
围绕工作目标,山东省检察机关将突出要害、重点突破。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农药;涉污单位屡查屡犯,污染顽疾长期得不到解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或以罚代管,未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对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罚而未移送的等七种情形,进行重点监督。
该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将采取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有效开展。通过建立监督整改台账,逐案逐项审查落实情况;对于整改不力、达不到法定标准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施策;对于敷衍了事甚至依然我行我素的,要依法采取相应监督措施。
(原标题:对环保领域犯罪“纠正一批惩治一批查处一批” 山东开展环保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