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军北京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这一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口罩的标准只有针对劳动防护类和医用防护类标准,如《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和《医用外科口罩》,市场上所谓的民用防雾霾口罩,一直缺乏标准规范。
此前,很多口罩以“过滤效率”来表示其防雾霾性能,而且常常自称“过滤效率达90%以上”。但过滤布材料的过滤效果,并不能代表口罩的防护效果,因为口罩还有密封性的问题。有鉴于此,《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对口罩性能的规定使用了“防护效果”这样的综合指标,以“佩戴口罩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这种直观效果来界定口罩的性能。
按照标准规定,口罩佩戴后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过滤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这可以避免目前的口罩只注重过滤效果而忽视密封性的不足。
此外,为保障公众佩戴防护口罩时的安全性,标准还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另外,对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了不应使用可能对人体有害的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