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我市启动生态补偿工作以来,财政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截止到2015年第三季度,已累计投入资金60.48亿元,近97.21万亩水稻田、29.41万亩生态公益林、64个水源地村、161个生态湿地村、9.14万亩风景名胜区纳入了补偿,生态补偿成效明显。
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创建,将生态保护的责任与适当经济补偿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特别是环太湖、阳澄湖的镇、村干部和群众都感到,有了生态补
偿资金支持,身边的环境变好了,
基础设施投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最明显的是大家的生态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大大增强了。
一些违规行为也及时得到了报告,
便于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控制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
过去,有些村曾经因为环保上的要求,村办企业大多被关停搬迁,变成了村级经济薄弱村,根本没有资金来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后,村里有了启动资金,再加上其他支农资金的支持,先后开展了河道疏浚、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田园整治、乱堆乱放整理、垃圾清理等环境建设,村
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2015年,借助《条例》的实施推动,我市按照《江苏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要求,优先将环太湖、环阳澄湖、沿高速铁路和公路两侧等地的成片林纳入省级公益林范围,上报新增省级公益林1.16万亩。水源地村原先因渔民进出太湖抵制船闸管理造成的金墅港、龙塘港河水倒流,通过加强村民教育得到了控制。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组织村民开展水草打捞工作,从最初无人打捞、定期打捞,到现在的常态化打捞。
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得到改善
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有效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财力,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带领村民致富的一些策略和行动有了财力支持,激发了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村民对村基层组织的信任。
沿太湖、阳澄湖135个水源地村、生态湿地村每年接受生态保护补偿金1.34亿元,平均每个村增加可支配收入99万元。部分薄弱村不仅一举摘掉了“穷帽子”,而且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农民收入和补贴进一步增加
长期以来,生态保护地区人民为保护生态环境牺牲很大,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受到诸多约束,而周边地区因工业飞速发展而快速致富的现状,引起生态保护地区干部群众的心理失落与失衡。
补偿政策实施后,在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岗位,主要提供给低收入农民,通过解决就业来增加他们的收入,如公益林管护、环境整治、村庄河道保洁等等,直接或间接增收达到1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