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该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先后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和环境保护审判庭。该省检察院设立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主要有四项职责: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研究分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办理应由省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办理应由省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该省检察院将全力推动设区市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指导县级检察院合理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或者专门办案组,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专业化建设。
(原标题:河北: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专业化建设 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