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秀薇)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环保税法》,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简称“环保税”)。在建设“美丽中国”道路上,这部新税法有何意义?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日前,记者请朝阳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该负责人说, 环保税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据悉,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我省应税大气和水污染物的税额沿用排污费最低标准,即每污染物当量1.2元和1.4元;固体废物的税额具体为煤矸石5元/吨、尾矿15元/吨、危险废弃物1000元/吨和冶炼渣、煤粉灰 、炉渣等25元/吨;工业噪声税额根据超标分贝数按每月350元—11200元征收。
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费”改“税”后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
环境保护税法将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改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遵循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平稳转移原则。主要表现在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目;根据现行排污费计费办法,设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税收不一样,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从这个意义上讲负担的平移是适当的。“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朝阳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多排污多缴税,将倒逼企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