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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构建包容性民主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5-11-16 10:35:14

◆余敏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涉及利益观、权力观、政绩观等深层次问题的深刻变革。当前,急需构建包容性民主,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层制约因素

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等自然因素制约外,还面临一些深层次制约因素。

一是物本导向与人本导向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地方把发展的某些手段和阶段性标准当作发展的终极价值,呈现出一种典型的物本主义发展观。这样的发展观决定了有些地方政府、企业,摆不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无所顾忌地开采土地、矿产等资源,污染水资源,排放工业污染物。这种大开发、大生产、大消费以及大排放的粗放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本真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必须摒弃唯我中心的物质主义生产方式,以宁愿少一些但要好一些的发展质量、分配公正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来获得渐进的进步。人本导向中“人本”区别于人类中心主义,考虑的不仅是当代人还有后代人,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人本”中的“人”把对人的福祉特别关注与对生态的考虑融为一体,注重客观数字与主观感受同步提高。

二是GDP与绿色GDP的张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也就是说,对一个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不能仅仅看GDP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而且要看所辖居民的生活水准、幸福感和舒适度,看环境是否改善、污染是否降低,是否用最少的资源环境投入获得更多产出。

绿色GDP强调将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因素反映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将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退化成本、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从GDP总值中予以扣除。但是,目前绿色GDP核算体系与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缺少有效衔接,绿色绩效评价的推行尚缺乏机制和政策动力,制约了绿色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和有效实施。从这个层面上说,绿色GDP从理念到行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法权的国家性与治权的地方性的二元对立。

法权即传统政治学上所指的“主权”,作为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最高权力,法权理应是高度集中化、统一化的。治权主要指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但是,当前我国宪法和法律只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没有明确规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因此,地方政府通常存在机会主义倾向。

机会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短视行为。地方政府为在短期内实现本届政府或个人任职期限内的政绩最大化,将目光聚焦于那些短、平、快的政绩工程,而不顾当地资源条件与环境状况。比如,在中央政府对生态治理理念、治理目标的高度重视下,有些地方政府表面上通过对中央政府政策话语体系的完全模仿,造成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政策的假象,实际上却囿于局部利益与一些企业结成利益联盟。这些企业在地方政府帮助下,通过突破壁垒而获取制度收益。这些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同分享收益,而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机会主义的另一重要表现形式就是转嫁问题,让其他机构或政府组织来承担成本。比如,在本届地方政府任期内造成的环境问题,因生态破坏造成成本具有外部性,因而转嫁给下一届地方政府、其他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意味着行为选择随机性大。地方政府既可能忠实执行中央政府的一系列政策,也可能采取无为而治的政策,使其偏离中央政府生态治理、社会治理的整体目标,从而影响美丽中国建设的进程。

构建包容性民主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选择

物本导向与人本导向的矛盾、GDP与绿色GDP的张力、法权的国家性与治权的地方性的二元对立,引发了经济、政治、生态和更广泛社会领域的多重问题。要化解这些问题甚至危机,走向包容性民主尤为重要,尤其是要强化包容性经济民主和包容性生态民主。

克服生态危机,关键是要强化包容性经济民主。经济民主可以理解为,通过公民直接参与经济决策和决策的实施过程,确保经济权力在公民中平等分配的一种经济结构和过程。经济民主的核心就是通过对经济权力或经济权利进行重新配置,使社会每一个个体都能有机会和条件参与到经济建设和成果共享行列之中,公民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真实单元。

这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对经济发展过程的参与;二是对经济发展成果的获益。相对而言,前者更具有决定意义。只有社会成员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机会,经济发展成果才有可能惠及所有人群。强调机会平等就是要通过消除由个人背景或所处环境的不同所造成的机会不平等,从而缩小结果的不平等。反之,机会的不平等使人陷入一种长期被相对剥夺的感觉。相对剥夺感越强,报复社会、破坏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社会秩序之行为的可能性越大。

包容性经济民主不仅强调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经济生活的可能性和可获性,更要考虑社会成员真实可行能力的实现,即人的差异性的不同对待。可行能力的显著差异,会造成环境资源的不平等占有和穷人被排斥在体面生活之外。倡导经济权力平等的包容性经济民主,能够使经济政策的制定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呈现出双向对接和良性互动,大大减少自然资源大量消耗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可能性,最大限度提升公众幸福的真实性。同时,强调发展环境与机会、发展成果共享以及可行能力,能够很好地将社会差距保持在合理限度内,最大限度体现人的尊严的具体性。

包容性生态民主是指鼓励生态环境治理主体,通过对话、讨论、协商、论辩等方式,直接参与关涉生态环境问题的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一种新型民主模式。生态环境治理主体除了政府以外,还包括企业、公众、环保组织、大众传媒、智库专家等。实际上,只要能对环境正义支持或对环境污染治理贡献智慧和行动的组织或个人,均可参与其中。每个主体都是生态民主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一体系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媒体、专家学者等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协同合作,将生态行政、生态生产、生态消费、生态参与、生态宣传和生态智慧有效结合,形成生态治理的多维合力,最终促进美丽中国的实现。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