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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对拒不履行自行监测的企业应予以处罚

作者:东南快报 时间:2015-10-23 9:51:41

 

    东南快报记者昨日获悉,环保部本月中旬对我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今年上半年,我省企业自行监测实测比例61%,低于80%的国家考核要求。

    各设区市监测比例如下:福州市77%,厦门市51%,莆田市71%,三明市87%,泉州市40%,漳州市67%,南平市83%,龙岩市60%,宁德市76%。

    据介绍,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是总量减排考核的一票否决项目,其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我省今年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核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中,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不全,与排放标准等环保要求差距较大。部分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或2014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未公开。部分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较低,甚至未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务必确保辖区内国控企业第四季度严格按全指标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对拒不履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义务的企业,各设区市环保局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