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环保部公开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它作为新环保法配套的最新规范性文件,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参与环保的力量。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在咱们苏州,公众参与环保非常普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拥有一大批环保行风监督员,他们平时有自己的工作,有些还与环保关系紧密。对于本次的征求意见稿,他们均拍手称赞。
廖军是本地一家环保工程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是市环保局行风监督员。对于此次环保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他非常关心,我认为如果公众能够参与到政府对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中,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提升对事件本身的公信力,是好事。”
对方告诉记者,由于自己所在的企业本身就从事与环保有关的工作,所以他也经常以公众的身份参与到环保活动中来,例如他曾负责过不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不过他也表示苏州公众参与的力度目前相对较弱。
“如果接下来公众参与能获得法律的保障,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他说,“特别在环评方面,我们尤其能在项目落实前多听听周边百姓的建议,而不是等项目通过预审甚至开工后,感觉利益受到侵害的老百姓们才进行相应的举报投诉。”
另一位市环保局行风监督员是苏州科技学院的退休教师高为,她也是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高为称,平日里她定期组织学生与政府部门联动,参与各类与环保有关的活动,培养他们的环保公众参与意识。
在她看来,环保公众参与不只是公民的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公众参与首先需要以身作则,你在监督对方保护身边环境的同时也要依法自律,这样大众的环保意识才能整体提升,更好进行公众参与。”
至于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公众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高为称如果办法能最终落实,环保部门的力量可以得到扩充,“有些事件的调查恰恰是公众暗访较为容易收集到证据,并且有第三方参与后,污染事件的透明度也可以大幅提升。”
市环保部门则表示,去年实施的新《环保法》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此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新法的有效补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苏州已结合自身条件试水新规,例如去年6月便实施的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电话举报12369)。
“征求意见稿提出,环保主管部门鼓励设立环保有奖举报专项资金,我们已经实施,且最高奖金多达5万元。”该负责人说,去年底首批被举报的9件环境污染案件公示,举报人已顺利拿到了奖金,“接下来苏州会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同时完善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记者 赵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