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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环保公益诉讼是一种担当

作者:新华网 时间:2015-4-1 11:10:11

        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打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习惯思维,主动作为,使我们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3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以“‘重典’治污——司法的力量”为题进行对话时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环境诉讼的发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鼓励民间环保团体为了公众、为了维护环境,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提出公益诉讼。周强同时呼吁企业支持一下环保团体来做这项公益活动。

  据有关媒体报道,新环保法实施首月环境公益诉讼立案仅3起,不少环保公益组织表示,在资金、能力、人才方面还有很多欠缺,有些“有心无力”。

  其实,新环保法实施后,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已加入到支持民间环保团体的环保诉讼中来。浙江一家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被运至东营进行非法处置,造成了“跨界污染”,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索赔1000万元处置费,东营市环保局作为环保行政部门支持起诉。这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由环保行政部门作为支持起诉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政府部门和一些企业支持民间环保团体参与公益诉讼,可能会有一些风险,一旦在诉讼中败诉,会引火烧身,政府部门可能会承担管理不严的责任,企业也会承担更大的违法责任。原先,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对那些违法人员和企业进行罚款,这样不仅显示了他们有所作为,还可以收入一笔不小的罚没款。而对排污企业来说,行政罚款相对较低,对污染企业的约束作用较小。因此,支持民间环保团体进行公益诉讼,需要一定的担当。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司法审判,能有效弥补行政执法威慑力不足的现状。高额的索赔可以给环境污染企业一记重拳,提高其违法成本。从这一点上来讲,周强让企业支持民间环保团体诉讼,就是要政府部门和企业提高责任感。

  周强呼吁更多的企业支持民间环保团体诉讼,是对企业的希望,这也是民众的期待。因此,政府部门和企业要打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习惯思维,主动作为,使我们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让更多的民间环保团体加入到公益诉讼中来,使这样的诉讼在保护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